七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发布时间: 2021-03-08 浏览次数: 23 作者:

摘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疗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01 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范围

扣除标准

扣除方式

学前教育支出

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阶段)

1000元/月/每个子女(定额扣除)

父母(监护人)各扣除50%

父母(监护人)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学历教育支出

小、初、高、技工、专、本、硕、博

注意事项:

·子女在境内或境外接受学历(学位)教育,接受公办或民办教育均可享受。

·子女接受学历教育需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02 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范围

扣除标准

扣除方式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

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

400元/月最长不超过48个月(定额扣除)

本人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交易,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取得证书的年度

3600元/年(定额扣除)

本人扣除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注意事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03 大病医疗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范围

扣除标准

扣除主体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疗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每年不超过80000元标准限额内据实扣除

本人医药费用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
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用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注意事项:

·次年汇算清缴是享受扣除。

·个人负担部分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04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范围

扣除标准

扣除方式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期间(不超过240个月)

1000元/月(定额扣除)

纳税人未婚:本人扣除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可选择一方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选择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事项:

·不得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享受。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所购买住房需为中国境内住房。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05 住房租金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范围

扣除标准

扣除方式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由住房的纳税人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1500元/月(定额扣除)

纳税人未婚:本人扣除

纳税人已婚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一方扣除

纳税人已婚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分别扣除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1100元/月(定额扣除)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800元/月(定额扣除)

注意事项:不得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享受。


06 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范围

扣除标准

扣除方式

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独生子女

2000元/月(定额扣除)

本人扣除

非独生子女

合计2000元/月。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事项:

·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须签订书面协议。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7 婴幼儿照护支出如何扣除

扣除范围

扣除标准

扣除方式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1000元/月/每孩(定额扣除)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事项: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