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偷税:谁在打“擦边球”
发布时间: 2022-01-12 浏览次数: 17 作者:

    某外资企业,上一年缴纳的税款曾达400万元,第二年却下滑到不足200万元。这一异常现象引起了当地国税部门的注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原来这家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又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原企业依法享受了税收优惠后逐渐关停,新企业又开始依法享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记者从省税务部门了解到,上述避税现象在一些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税务中介和代理机构也竞相把帮助企业少缴国家税款作为一个“卖点”,对纳税人进行种种颇具诱惑力的承诺。这是否有违国家税收征管政策?

  省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在国家税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企业作一些税收筹划,以达到帮助企业合理避税的目的,并不属于违法行为,这在法律上称为合理避税;但如果避税行为超越了法律法规的界限,则属于偷漏税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据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冯一江主任介绍,合理避税有着较大的需求市场,现在不少企业都在想办法少缴纳税收,这也对从业的税务代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某私营企业与外国一家公司联合出资成立合资企业。外方给该企业提供了两个投资方案:一是以机器设备作为注册资金投入,房屋建筑作为其他投入;一是以房屋建筑作为注册资金投入,机器设备作为其他投入。税务代理人员告诉该企业,应该选择第二套方案。根据税法规定,在方案一中,房屋建筑直接作价投入另一企业视同房产转让,应该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等;在方案二中,根据税法规定,将房屋建筑作为注册资金投入,不征收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仅仅征收契税。经过一番简单的税务筹划,纳税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少缴税款几十万。

  对于收入较高的工薪阶层而言,工资、薪金所得中最主要的节税方法之一是按照当地规定的“三费一金”(尤其是住房公积金)的上限缴纳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也不计入年终所得。如果每月的收入都比较高,那么可以建议单位将零散发放的奖金,统一在年末按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这样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平摊,往往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减轻税负。

  据了解,一些税务中介和代理机构为了争抢客源,故意打起合理避税与偷漏税的“擦边球”,目前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从本月起,我省国税与地税将联手对涉税中介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以同时保护国家税收利益与纳税人利益。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