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财科所所长叶翠青应邀来我校讲学
发布时间: 2018-11-22 浏览次数: 467 作者:

1117日下午,应科研处、研究生处、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邀请,安徽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叶翠青研究员应邀来我校作了题为“安徽财政改革四十年”的报告。财税学科全体教师、研究生聆听了报告,报告由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储德银主持。

叶翠青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财政改革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3年的“利改税”,理清了财政在政府与企业间的关系;第二阶段是1994年到2003年的“分税制改革”,阐述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权、事权划分问题;第三阶段是从2004年至今,围绕着“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我国建立了包括转移支付制度、公共财政制度、税制及征管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新制度,促使财政管理越来越精细化、规范化。叶翠青进一步强调,安徽财政改革四十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等多项措施都是在安徽率先试点并得以推广。最后他指出了当前安徽省财政工作的重点,并对安徽财政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

叶翠青的报告高屋建瓴,内容丰富,使与会师生对安徽省财政改革四十年来的基本脉络、主要任务和阶段特点有了清晰的认识,提高了师生立足改革实践、把握研究方向的能力。

(撰稿:郭宇波 杨萍  审核:储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