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买月饼能开办公用品么?“办公用品”不能成为发票虚开的万金油
发布时间: 2015-09-23 浏览次数: 138 作者:

【独家】买月饼能开办公用品么?“办公用品”不能成为发票虚开的万金油

 2015-09-21 王庆 

 

 在各大城市繁华的交通要道上,经常有一些人穿梭于车流之间,一遇到红灯,就熟练的向驾乘人员送上标明有代开办公用品发票内容的小卡片,堪称是街头一景。这还仅仅是冰山一角,虚开办公用品发票,还有问题更加严重的去处。据报道,在某上市企业的商场内:“对外销售商品和购物卡时可以任意变更品名开具正式的商业发票,不管你购买的是一条内裤,还是一件皮草,甚至是床上用品,都可以视消费者需要开成办公用品、文具、劳保用品等发票品名。”而在一些小型的文具用品商店,更是几乎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

 

  对收受虚开票的一方而言,这些被虚开的发票后不仅冲抵了国家税款,还提供了恶意报销途径,同时也为行贿受贿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温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以下简称587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虽然文件规定的十分明确,但商业企业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现象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 一般情况下,虚开企业需要有“变形票”或前期利用偷税等违法行为带来销项富余,否则进销项金额差将无法弥补。但即使是进销项能做到大致平衡,虚开发票企业要想完全掩盖虚开商品的品名、数量间的不匹配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对于采用查账征收的企业,在进行涉税检查时,必须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准备,以发现其中的蛛丝马迹。

 

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几种模式

 

  1、购货人要求将虚开的发票直接开给与购货业务无关的其他人或单位

 

  交易是真实发生的,购货人要求发票抬头开给未参与实际交易的其他公司,货物流向和发票流向明显不同。即“要货不要票,要票不要货”, 货物品名与实际货物不符的情况也有发现。

 

  2、购货人要求将虚开的发票开给自己

 

  交易是真实发生的,但购货人要求将购买的其他商品的品名开具成办公用品,以方便报销。具体有以下几种类型:

 

  (1)要求商场将礼品册或礼品卡开具成办公用品。

 

  (2)要求商场将直接提货的礼品的品名开具成办公用品。

 

  (3)将私人消费开具成办公用品。

 

  (4)将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他商品开具成办公用品。

 

  3、“中介”介绍虚开

 

  部分专业的“办公用品中介”,掌握有购货需求但不需要发票的单位信息,以及需要发票但不购货的企业信息,以需要发票的企业名义购货,货交给实际购货企业,却将发票开给要票的企业,并从中抽取“中介费”牟利。

 

  4、商场直接向外界销售“富余”的进项。

 

  部分有办公用品销售业务的商场或商店,因为“进大于销”(实际情况可能是前期有收入被隐瞒),直接以有偿形式开具办公用品发票。

 

对涉嫌虚开的销货方,有以下的经验可供参考

 

  1、从企业内控机制入手,进行严谨的测试

 

  (1)了解企业经营模式,核实内部控制是否真实、有效。尤其是与实际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进行比对,看有无差异。

 

  (2)核对企业的商品进货验收记录、损毁失窃清单、销售出库记录、柜台及库房盘存记录。

 

  (3)抽取部分品种进行穿行测试,验证企业有无通过ERP软件,在业务和财务系统间进行非法的品种过滤或金额折算。核对业务和财务系统的各项汇总数和余额有无差异。

 

  2、实际检查中要善于总结经验、规律。

 

  (1)实际各类涉税检查中,要重点抽查在节假日前后一段时间内开具的大金额办公用品发票,尤其是春节、中秋等中国传统节日期间发生的大金额办公用品销售,遏止虚开现象抬头。

 

  (2)将全部进项和销项发票的品名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比对,看是否出现无对应方,是否有发生额、余额不符的。

 

  (3)核对全部货物的进销项、ERP系统的发生数、汇总数、期末余额,且分类求和,进行集合对比分析;按商品进出的毛利排序编表,重点审核零毛利、负毛利的品种。

 

  (4)对出现进项大于销项的月度,重点核对有无集中突击开票现象。

 

  (5)办公用品的销售一般有批次多,单笔金额不高的特点。付款形式也多以是直接付款或票据转让为主,不同于工业企业的上下游供应链多有固定的关联关系,办公用品的销售中少有三方抵债,对于付款渠道和销售渠道可进行比对,发现有不同的再加以仔细甄别。

 

对有接受虚开票的购货方或收票方,以下经验可供参考

 

  1、核对企业的办公用品的进货、领用记录,资产核对记录,核对剩余数量和金额是否能否账实相符。

 

  2、对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办公用品,核对其是否真实存在。

 

  3、重点抽查在节假日前后一段时间内购进的大金额办公用品发票,尤其是春节、中秋等中国传统节日期间采购的大金额办公用品。对无清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的多品种、大金额商品,一定要严格逐笔核对。

 

  4、核对企业各年的办公用品采购金额是否有大起大落,与收入、成本变动数明显不符的现象。

 

  5、对报销了较大金额办公用品的采购人进行约谈,核实其采购计划的拟定、批准过程,以及货物的去向。

 

  6、抽取部分较大金额的办公用品发票,利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和查询窗口进行查验。利用办公用品一般就近采购的特点,对有疑问的发票可要求销售方帮助协查核对,必要时提请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共同参与。

 

对虚开办公用品发票行为的宏观治理

 

  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启用后,在理论上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现象应该有所好转,实际上因为各种原因,虚开办公用品发票依然有一定的活动空间。

 

  依靠税务机关的软硬件升级,提高征管、稽查、评估的业务水平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完善相应税收法律的立法,加强税法宣传,并加大处罚力度。通过营改增完善增值税链条,协同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一起,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氛围,对达到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对有虚开现象的小微企业,也要坚决予以惩处,从而遏制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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