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税收战争--前进!(谢欣宏)
发布时间: 2015-07-03 浏览次数: 58 作者:

防止税收战争--前进!(谢欣宏) 

中国政府正式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成为该公约第56个缔约方。作为二十国集团中最后一个签署加入该公约的国家,中国的加入意味着真正全球反逃避税的体系建立。随着中国税收体系的逐步国际化,应该警惕税收战争的出现。

  打击避税、反避税是各国政府长期关切的重点之一。有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因跨国公司避税损失300亿元人民币。中国正式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是双赢的结果。

  通过查处反避税行为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财政收支的缺口,中国作为一个接受外国投资很大的国家,中国也一直希望在避税、反避税方面获得更多情报的交流,提高反避税的能力,因此加入这个公约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尤其是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提高,在国际经济地位的提升,其他国家也希望得到重大经济体的情报,这对公约签署的国家来讲都是双赢和互利。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是全球首个真正意义上的多边税收合作公约。该公约规定,签约成员国需进行充分的信息互换,内容包括纳税人税收抵免的信息、可能滋生逃避税的商业信息、利润转移的信息等等。有了这些信息的交换,中国税收部门将可以更加及时地发现潜在的税收漏洞,还可以通过这些信息和其他国家开展协同的税收征管。此外中国政府正式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成为该公约第56个缔约方。作为二十国集团中最后一个签署加入该公约的国家,中国的加入意味着真正全球反逃避税的体系建立。随着中国税收体系的逐步国际化,应该警惕税收战争的出现。

  打击避税、反避税是各国政府长期关切的重点之一。有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因跨国公司避税损失300亿元人民币。中国正式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是双赢的结果。

  通过查处反避税行为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财政收支的缺口,中国作为一个接受外国投资很大的国家,中国也一直希望在避税、反避税方面获得更多情报的交流,提高反避税的能力,因此加入这个公约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尤其是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提高,在国际经济地位的提升,其他国家也希望得到重大经济体的情报,这对公约签署的国家来讲都是双赢和互利。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是全球首个真正意义上的多边税收合作公约。该公约规定,签约成员国需进行充分的信息互换,内容包括纳税人税收抵免的信息、可能滋生逃避税的商业信息、利润转移的信息等等。有了这些信息的交换,中国税收部门将可以更加及时地发现潜在的税收漏洞,还可以通过这些信息和其他国家开展协同的税收征管。此外,,只要经过当事国的允许,中国税务部门可以出境进行涉嫌的税务审查,这将大大提升中国反逃避税的能力。

  作为二十国集团中最后一个签署加入该公约的国家,中国的加入意味着全球反逃避税体系的真正建立。而对于中国来说,通过《公约》交换更加全面的税务情报,将是最主要的红利。

  由于各国税收体制的差异所产生的税收鸿沟也将逐渐消失,意味着跨国公司的纳税黄金时代也会宣告结束。这是对全球来说的,对我们国家来说,意义也非常重要,意味着我们国家的税收机构也会掌握更加全面的纳税人信息。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中国现行立法缺失、实践经验不足的现状将给今后条约义务的履行带来困难。我们可以看到,加入公约以后,中国国内税制的优化需更加谨慎,要重视并警惕税收战争的出现。

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是因为这个公约的第21条明确规定,当公约与签约国国内税法政策冲突的时候,受邀协助国可以拒绝提供相关的行政互助。这个条款虽然保证了公约国的国内税法优先于公约,但也埋下了隐患。如果我国今后在完善国内税制的时候制定了与公约不那么一致的内容,很有可能引发签约国的税收战争。我们举个例子,(如果)中国明后年完善国内税制,我们的规定与公约不太一样,或者会提高跨国反逃避税的成本,其他国家会说你制定的新内容,不利于开展和中国的反逃避税行动,也修改条例阻碍调查,最后会导致恶性竞争引发税收战争。

  对于有舆论担忧加大反逃避税查处力度可能会导致外资从中国撤资,其实,外资企业到中国来投资,他看重的是中国的市场和相对廉价的劳动力,当然最开始的时候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比较低的税赋。我认为他更看重的是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而不简单是税收税率的几个点,这个是比较次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