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控税策略:设计低税负的采购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7-02 浏览次数: 24 作者:

版权归肖太寿财税工作室所有

 

目前,企业最缺乏的一种管理就是税收管理。税怎么交不是看账怎么做,而是看业务怎么做。业务部门产生税,财务部门交纳税。只有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才能真正规避税收风险。因此,业务过程是税收产生的根源,同时税收风险也是业务过程产生的。要规避税收风险必须从设计业务过程入手,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格外重要。采购过程作为业务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税收风险控制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要控制企业税收风险和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必须设计低税负的采购制度。

笔者认为,企业应该设计和制定以下低税负的采购制度:

一是企业必须采用定点统一采购,并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采购过程必须杜绝“要发票一个价(更高价),不要发票又一个价(更低价)”的观念。

三是采购时,一定要索取发票并且一定要取得正规发票。

例如,某建材公司在年度税务检查中被查出有价值1000万元的进货发票不符合要求,这些发票存在同一个问题:销售方名称与发票章公司名称不一致。据建材公司交待,这些发票出自同一供应商,但该供应商经常更换名字,并开具其他公司名称的发票来逃避税款,但建材公司认为发票不是假的并可以获得一定“好处”,于是发票照收不误。结果税务机关作出决定:建材公司取得的该部分货物的发票全部不在税前作为成本。

四是以农副产品作为生产原辅材料的企业直接向农民收购原材料,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获得13%的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

在工业生产企业中,有很多企业的原辅材料主要是农副产品,由于农副产品从采集到初加工直至成为工业生产原辅材料,其中要经过一道甚至几道环节。而对于工业生产企业来说,由其企业的经营规模和资金实力为依托,可以在其间的任何一个环节实施采购行为。同时,农副产品的初加工,因其生产工艺一般比较简单,进入门槛较低,因此其生产者的经济性质各有不同,个体、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共存,前二者不能和一般纳税人一样提供17%的抵扣税凭证,从而使以农副产品作为生产原辅材料的企业不能不在采购环节方面进行必要的税务筹划,使企业增值增值税的抵扣。

[案例分析:某公司制定定点采购节税制度的涉税分析]

(1)案情介绍

某公司一司机开车到加油站去加油,拿着发票回来到财务部门报销。财务人员:“你怎么不取得增值税发票,而取得一张普通发票呢?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行。”司机:“加油站哪有增值税发票?” 同时,该办公室主任到商场购买办公用品或者劳保用品后将发票送到财务部门报销。财务人员:“为什么不取得一张增值税发票?”办公室主任:“我们这次的采购量少,商场不给开增值税发票。”请问应如何设计低税负的采购制度,使企业节税。

(2)设计低税负采购制度前的税负分析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企业,必须要到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并可以取得增值税发票。基于此规定,全国的加油站和商场都是一般纳税人,不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有增值税发票,但是,增值税发票都是由财务部门来管理的。通常,加油站的窗口都不会放着增值税发票,司机又不可能到加油站加油,再到石油公司财务部门开增值税发票。这样就导致司机在窗口加油时就得不到增值税发票,公司就得不到17%的进项税抵扣,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3)设计低税负的采购制度

公司实行定点采购的制度。即关于加油站采购汽油问题,可以实行以下两种方式的定点采购办法:

方式1:公司可以找一家临近的加油站与其进行长期合作,将公司所有的车辆都统一到该加油站加油。并要求对方每个月进行一次货款结算,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式2:公司统一到石油公司大批量购买油票或购买加油卡,并开据增值税发票。司机持油票或加油卡到加油站加油。

关于购买办公用品问题,可以实行以下定点采购办法:公司制定统一规定,该公司的办公用品等实行统一采购,到指定的商场购买,每月与商场进行一次货款的结算,并由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低税负设计后的税负分析

通过上面的定点采购制度,企业既可以达到购油和采购办公用品的目的,又可以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得到17%的进项税抵扣,为公司节省17%增值税。

[案例分析:某农副产品生产企业改变原材料采购方式的涉税分析]

(1)案情介绍

某竹地板有限公司,为生产竹地板需要从山区购进大量的竹坯作为原材料。但是在经营相当一段时间后,公司发现由于竹坯是从山区个体户或小规模企业中采购的,而当地对个体户和小规模竹坯企业的征收方式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税款,因而这类供货人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该公司便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使公司产品的税收负担率达到14%之高,经济效益根本就无从提高。请问应如何设计低税负的采购方式使企业少缴纳增值税?

(2)设计低税负采购方式前的税负分析

由于该公司从山区个体户或小规模企业中采购的竹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从增加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

(3)设计低税负的采购方式

根据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购入价的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的规定和原竹属于农业产品这一范围的有利条件,公司将采购竹坯改变为直接向农民采购原竹,然后公司再将原竹送到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竹坯加工企业以委托加工的方式加工成生产竹地板所需的竹坯。

(4)低税负采购方式设计后的涉税分析

通过以上采购方式的设计,第一步先期达到按其购入金额的13%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的目的;第二步达到了取得加工费支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增值税的抵扣,大幅度降低了公司的产品税收负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