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护三岁以下婴幼儿可以减个税
发布时间: 2022-03-31 浏览次数: 20 作者:

3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业内专家表示,这是一项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适用面为所有养育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无论是家有一孩、二孩或是三孩,都可以享受,从而降低育龄家庭的育儿成本。

婴幼儿托育缺口大

为及时了解托育服务工作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困难问题,近期国家统计局济南调查队选取191名家有12岁以下儿童的居民和28家托育服务机构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深度座谈。调研结果显示,多数居民对托育服务满意,托育服务机构师资力量总体较好,但也存在四方面问题制约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引起重视。

191名参与调研的居民中,家有3岁以下孩子的有85名。调研显示,在这85个家庭中,有64名居民需要全日托,占比75.3%;有12名居民需要临时托,占比14.1%;有5名居民需要计时托,占比5.9%;有4名居民选择半日托,占比4.7%。

85个有3岁以下孩子的家庭中,有49名已将孩子送入托育机构。其中2—3岁入托的34名,占比69.4%;1—2岁入托的10名,占比20.4%;小于1岁入托的5名,占比10.2%。

在选择“您目前在哪些方面存在压力”的问题时,有六成以上的居民选择“经济负担”和“幼儿照护”,其次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压力。

随着生育政策的变化,托育服务市场面临着很大供给和需求缺口。首先,3—6岁幼儿园普惠性教育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适合3岁以下幼儿的托育机构数量有限,3岁以下托育服务一定程度上由家庭自行解决。在调研中发现,对于家里的儿童采用何种方式托育的问题,有47%的居民表示是“由老人照看”;33%的居民表示会“送托育机构”;20%的居民则会“待业在家专职看管”和“请保姆照看”。

其次,随着二孩、三孩政策的放开,家长对3岁以下孩子的托育需求越来越大,而目前托育服务机构的数量和托育方式难以满足大多数双职工家庭的需要,托育服务好的收费太贵、收费较低的班额太大、服务好又价格合适的普惠园数量有限。

托育服务机构发展资金普遍短缺,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偏高。调研中,在回答“您认为托育服务方面存在哪些不足”时,有50%的托育机构认为是“资金存在缺口”,而其他托育机构则认为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大”“设施不完备”和“缺乏相关人才”等方面。

最后,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在前期基础设施方面投入大,资金回笼时间较慢,导致托育机构资金短缺,限制了其服务能力的提升和持续发展。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着眼于人口发展的转折性变化,近年来我国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3年、2015年,单独二孩、全面二孩政策先后实施。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看,10年间0至14岁少儿人口占比提高,由于政策调整原因全国累计多出生二孩1000多万,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由政策调整前的30%左右上升到近年来的50%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从2013年的118降至2020年的111左右。

养育成本快速提高,是当下家庭生育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成为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去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及,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此次印发的《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按“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这也意味着,在即将到来的4月,“宝爸宝妈”如果将一名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就可享受1至4月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此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其中,“子女教育”和“老人赡养”这两项获益人数最多。而将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费用列为第七项,既是一次“扩容升级”,也是降低育儿成本的务实之举。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广东省委会副主委黄玲建议,尽快明确政府在推进托育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明确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普惠性属性,将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依据需求规划扩充建设公立婴幼儿托育机构。

提升公共照护能力

近年来,各地把发展婴幼儿托育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积极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开展试点项目建设,而要满足社会不同需求,还需在部署落实、多部门合作、资金筹措等方面上多下功夫。

探索提升公共照护能力,全力破解职场妈妈的实际问题。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近日透露,重庆市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现有1300余家,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托位1.5个。目前,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已开设全市首家婴幼儿照护门诊。在该门诊,医护人员为婴幼儿提供体格测量、发育评估、睡眠指导、早期发展促进等服务,新手妈妈也可以在此咨询母乳喂养小知识。医护人员还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社交账号,定期发布婴幼儿照护等科普知识。

重庆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负责人称,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已被列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并纳入全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按照计划,到“十四五”期末,重庆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将不少于4.5个。为推进这一计划,重庆已在落实税收优惠。其中,托儿所、幼儿园等机构享有增值税优惠;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机构免征增值税,减免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则执行居民用水、用气价格等支持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亢德芝建议,国家应支持在各地大力培育公共托育服务体系,推动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双管齐下,建设婴幼儿托育机构,如鼓励女职工集中的单位恢复托儿所,适当引导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内设立托育班,探索社区老幼结合的管理新模式,提升育婴师、保姆家政行业从业人员道德素质和专业能力等。她还建议,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男性陪产假,鼓励男性分担家庭育儿责任等。

业内专家表示,完善生育保障政策,需要全方位考虑,通过一揽子政策覆盖生命全周期。唯有合力破解“上有老、下有小”的抚养顾虑,让政策的春风吹进千家万户的心坎里,才能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充分释放生育潜能,让育龄人群“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

(转自:中国商报)